星期四, 2月 10, 2005

Pulp Fiction

十年前,友人約我看一齣名為【危險人物】(原名為 Pulp Fiction,即通俗小說之意)的電影。我欣然赴約。隨伴看戲的,還有她的朋友,是位影評人。

我想許多讀者也看過這戲。 那是肥尊( John Travolta)修身纖體成功復出做男主角的,比他在七十年代拍的 Saturday Night Fever 及 Grease 時勁型百倍,男性魅力爆燈!(無辦法!男人如酒,愈老愈正!) Quentin Tarantino 慧眼識英雌,找了Uma Thurman 夥拍 Fit 尊,俊男美女,橋段有趣。整齣戲我看得很開心,但當刻卻未能十分掌握故事的推進和因由。(當然,現我己重看這戲幾次,明白了。) 散場時,我們順道一起乘的士,我就問這位影評人朋友,這戲導演要說些甚麼。

她咭咭笑的問我:「你不明嗎?」
我答:「不明。」
她又問:「那戲好不好看?」
我問:「好看!」
她說:「好看便可以啦!」又咭咭笑了一頓。我好不尷尬。

十年了,我想起此事,覺得她說得對。我的一生,也只是一本通俗小說吧!不必事事追過明白。明也好,不明也好,小說好看便是!

當然,自此 Quentin Tarantino 便成了我喜歡的導演。之後,他每個作品,我都看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