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期四, 3月 17, 2005

從善如流

各位廣大的讀者,

自從我改名後,讀者要求我回復原名的信件,如雪片飛來。其中最感人的一封,現轉載如下:


親愛的斯斯(滋滋),

........您......的話令我重新積極面對我的人生,我的工作。所以這幾天實在很忙,有時工作到深夜。須是如此,我還是要打起精神寫信給您,一舒小女子少少愚見。

斯斯這名字我實在太喜歡了!很有詩意,很有意境。配合您寫的文章簡直是太有味道了!

但滋滋只會令我聯想到生滋、愛滋、又或者是豬豬 (鄉音未除的會將豬豬讀作滋滋) 。太沒有氣質了!

清者自清,好多事情都未必需要去解釋澄清。如果您只為怕了別人無知的查詢與誤會而要斬腳趾避沙蟲,連自己名字都改掉,我就會問是不是值得呢?不過如果您實在是很喜歡滋滋這名字那又當別論! (下刪50字)

以上只是小女子少少愚見,請不要介意。詞不達意的地方更懇請見諒!

您的超級忠實fans
xxx xxx上


我從善如流,為順應廣大讀者之雅意,由即日起,我改回原名【斯斯】。請大家留意!

呀斯啟

又:「須是如此」應作「雖是如此」、「一舒小女子少少愚見」應作「一抒小女子少少愚見」、「需要去解釋澄清」應作「須要去解釋澄清」(「需」一字用於物資,例:需要食物;而「須」一字用於行動,例:必須站立」)